析角度,从描述性的角度(也称为实在法和经济)来看,分配资产的分离是否被证明是一种有效的措施。 法律和经济学的积极维度“处理法律对现实世界事实的影响” ,为此,假设“经济学是分析大量主题的强大工具” [5]。这项练习的主要好处是了解微观经济概念如何有助于法律分析。 这种贡献主要以两种互补的方式做出:a)以解释性方式,因为它们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为证明法律结构的合理性提供了支持。与经济学中的其他分析对象一样,法律是理性决策的结果,这些决策寻求在稀缺环境中实现结果最大化,以实现平衡。然而,考虑到历史和文化因素的影响,这个前提必须得到缓和,这就是为什么库特说“经济学解释了法律,但没有 工作职能电子邮件列表 达到完整的解释”,因为它“没有捕捉到整个潜在的现实”,萨拉马得出这样的结论:“经济学阐明了问题并提出了假设,但当与其他知识分支相结合时,它会变得更加丰富”;或者b)以一种预期的方式,因为它有可能预测给定法律规范的影响。是一种逻辑科学方法,经济学能够更精确地识别给定法律强加的后果。每种方法的用处因法律领域而异,但可以肯定的是,法律的经济学分析已经取得了公认的成功。 以配置资产分离假设为例。
正如已经解释的那样,从法律上讲,它是基于对收购方的保护,众所周知,收购方相对于开发商的地位处于弱势。另一方面,这种特权也可以根据经济概念来证明其合理性。最终,这是一项保证降低交易成本的措施,因为它消除了对特定项目之外的开发商活动进行更大监督的需要,消除了该微观系统中债权人的蜂拥而至,并鼓励那些最有兴趣履行承诺的人进行合作。房地产开发合同。同样,它使该业务的资产价值最大化,因为与特定项目相关,与其他项目相比,它更有可能满足债权人的利益,这主要是由于立法提供的激励措施。 仍然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假设效率的概念是财富和福祉的最大化,加上社会成本的最小化,可以说,分配资产与开发商一般资产的分离产生了卡尔多效率-希克斯。然而,要理解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有必要首先理解帕累托效率的概念。 从帕累托的角度来看,可以理解的是,当在各种可能的情况中做出的改变有可能改善一个人的状况而不会使任何其他人的状况恶化时,就会出现帕累托改进。
当不可能进行新的帕累托改进时,就会实现效率。这种推理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每一个行动都有其后果,因此,无论改变的优点如何,有“赢家”的地方就有“输家”。 为了补充这一想法,在卡尔多-希克斯标准中,为了克服上述限制,认为为了实现效率,“赢家可以补偿输家,即使他们实际上没有这样做”就足够了。这需要权衡成本/收益。如果正外部性大于负外部性,解决方案就是有效的。 在分配资产分离的情况下,可以预防风险,方便自主组织运营,保护企业免受外部风险,税收优惠,为遵守公司合同提供更大的保障,因此,在考虑到开发商资产流动自由的限制、实施资产分离所涉及的成本以及信用权的限制时,满足项目债权人的利益并减轻违约的有害影响被证明是有益的。参与操作本身。因此,根据卡尔多-希克斯的概念,可以证明房地产开发中资产配置的效率。 因此,仍然可以证明,《房地产公司法》中的资产配置制度不仅可以根据适用的法律标准来证明其合理性,而且可以基于经济分析工具,从而得出其合理性和效率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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