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精髓取决于行为行为(Actus Reus)和犯罪行为(Mens Rea)两个要素,这两个要素源自法律格言“actus non facit reum nisi mens sat rea”,这意味着没有犯罪心理的任何行为都不会受到惩罚。就该术语本身的使用而言,对不法行为所必需的心理成分的审查将受到限制,因为它意味着对任何不法行为定罪的重要心理成分,并且仅涉及并非基于疏忽行为的违法行为。 光看法律就可以看出,确定一个人的犯罪意图是很容易的,因为他总是意识到行为及其所带来的后果,但根据不同的情况,这却是刑事法院面临的一项困难任务。案件的。正如迪拜最佳刑事律师所理解的,犯罪意图和过失之间的主要区别仍然在于被告是否处于了解他所实施行为的后果的心态。 法律的意图 1987 年第 3 号联邦法律涉及阿联酋《刑法典》(《法典》),规定了犯罪意图的基础。根据该法第38条,犯罪行为的本质在于故意或过错。因此,意图基于另外三个要素:知识、远见和愿望。